在国家规定有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劳动报酬进行最低限度的行政干预的前提下,企业既要节约生产经营成本又要遵守国家最低工资规定。对此,南京劳动律师提醒,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应对: 1.了解和掌握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一致,而且定期更新,企业应当予以关注。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前者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后者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在适用时有一个前提,即劳动者应当提供正常劳动,如非企业原因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则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2.熟悉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扣除范围。如果支付的工资总额较高,但有一部分属于扣除范围,则仍然可能违反最低工资标准。企业需要了解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扣除范围,相应地对工资项目予以调整,将属于扣除范围的工资项目调整为扣除范围外的工资项目。并且,对于伙食住宿等费用开支,应明确规定或约定是否为补贴或福利,以减少法律风险。 3.掌握各地区规定是否允许异地适用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该对各地区是否允许异地适用最低工资标准予以注意,在工资较低地区大量用工时,应尽量使用当地注册的机构与 员工订立劳动合同,避免工资较低地区的员工适用工资较高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4.根据最低工资标准来合理控制用工成本。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政府对劳动力价格的强制性规定,企业只要满足此要求即为合法。对于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企业,可以用足最低工资标准的底线政策,在制定企业工人薪资结构时可以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本工资,从而在满足法律要求的前提下有效地、最大化地节省劳动用工成本。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杨 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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