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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制定培训服务期协议?

时间:2014-02-20 10:24:57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杨 娅 点击: 798次
南京劳动律师提醒,对于培训服务期协议的条款要认真斟酌,充分考虑各种合理性和合法性。主要注意培训性质培训费服务期违约金证据留存等方面。
       企业在设计和履行员工培训服务期协议时应当格外注意,对于培训服务期协议的条款要认真斟酌,充分考虑各种合理性和合法性,使培训服务期协议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南京劳动律师提醒,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关于培训性质。在培训协议中明确界定培训性质。企业在向员工提供培训时,应当事先签 培训协议,制订培训计划,并对培训的性质明确界定为专业技术培训。特别是对于资格认证、项目课程等性质相对模糊的培训类别,要通过协议条款的方式予以明确化。
       2.关于培训费。企业应当在培训协议中明确约定培训费的范围、培训费的构成及计算方式。培训费不仅包括学费等直接培训支出,还包括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补贴等间接培训支出。培训到底仅指直接培训费,还是包含直接培训费和间接培训费两项,也需通过协议约定。
       3.关于服务期。对于企业到底给受训员工设置或约定多长的服务期,还是要基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性格特点来定,员工流动率低的企业可以约定得长些,反之则可设置短一些。根据对跳槽周期的合理预估,服务期通常以3 -5年为宜,最长不要超过10年。
      4.关于违约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满服务期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企业提供的培训费用。企业承担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而至于是按年分摊还是按月分摊,则取决于双方的协议约定。
      5.关于证据留存。企业在培训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证据。具体包括:其一,出资的证据。企业应当在培训后收集有关费用单据,必要时可以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其二,员工接受培训的证据。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按照约定填写培训记录、提交培训报告,载明培训时间。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杨 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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