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其它能支持己方主张(请求)的相关证据。 (五)工商局查询并打印的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杨 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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