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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连休37天事假被开除,法院判决赔偿

时间:2024-01-05 12:31:08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 115次
在两个月内连休37天,李兴(化名)还想继续休假照顾家人时,其所在公司不同意他继续休假的请求。李兴因照料病人实在走不开,在公司未批准休假的情况下未到岗上班。此后,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解聘。他认为,公司的做法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其给付赔偿并诉至法院。家中“祸不单行”,职工请假遭拒2013年9月3

  在两个月内连休37天,李兴(化名)还想继续休假照顾家人时,其所在公司不同意他继续休假的请求。李兴因照料病人实在走不开,在公司未批准休假的情况下未到岗上班。此后,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解聘。他认为,公司的做法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其给付赔偿并诉至法院。

  家中“祸不单行”,职工请假遭拒

  2013年9月30日,李兴入职某公司担任展厅经理职务。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李兴执行综合工时制,每周工作6天、休息1天。

  2021年3月、4月李兴未出勤,通过钉钉系统请假,其中:已获批准的休假记录为3月份事假7天、年假8天、陪产假12天,4月1日至3日陪产假3天、事假7天,合计37天。未获得批准的请假记录为10天,请假事由均为照顾家人。

  针对未获批准的2021年4月11日、12日休假理由,钉钉系统显示,公司行政经理孙某附言:“您2021年3月20日至4月3日已请休陪产假;4月5日至7日已调休提前使用了2021年4月15日、22日、29日的休息日用以照顾家人;4月8日和9日又批复您两天事假用以照顾家人,公司认为照顾家人已不能成为请假的正当理由,故不同意你的事假申请。”

  李兴回复称:“照顾家人不是正当理由吗?我想问一下什么是请事假的正当理由?公司认定的请事假的正当理由是什么?您要没什么问题,我就继续休事假了。”

  2021年4月14日,李兴向董事长郭某发送微信称:“行政经理孙某说,明天开始计算旷工,月累计3天开除。我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自3月以来,我母亲因精神出现问题住院、父亲身体不好、妻子预产期延后、长子查出肾积水需要做手术,做完手术后间断发烧,诊断为感染,又去医院。女儿出生第二天诊断为溶血性黄疸,转院治疗一周多。因短期内无法上班,我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发钉钉消息请假,孙经理却不批了。请问,公司请事假有天数要求吗……我在公司工作8年,最后换来的是在我家庭困难、需要我的时候以旷工为由辞退我,我非常不解!以下是这些日子医院开具的单据,请您过目。”

  董事长郭某回复李兴:“从公司的角度按照公司制度办。从个人的角度,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单聊。”

  职工不服从返岗要求遭公司解聘

  2021年4月15日,公司向李兴邮寄限期返岗通知书,载明:“请你于2021年4月16日按时到岗上班,并向公司解释无故未出勤的原因。若你到期仍未能给出合理解释,将视为你旷工,公司有权依据《职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按照旷工给予相应处分。”李兴未回岗工作。

  随后,公司向李兴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李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主张公司将其辞退缺乏制度依据,表示照顾家庭重担压在其一人身上,其请假事出有因,不属于无故旷工。为此,他提交了诊断证明、出院诊断证明书、产科出院记录、北京市危重新生儿转运病历、出院记录等。

  公司表示,考虑到李兴的情况,公司对其前期提请的事假均已批准,但其所在的销售岗位不能空缺太长时间,沟通后其称无法到岗。公司认为李兴可能一直休事假。因其存在旷工行为,违反了基本的劳动纪律,公司依法将其解聘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审理,仲裁裁决驳回李兴的全部请求。李兴不服该裁决结果,提起诉讼。

  公司事假制度应当满足职工需要

  法院认为,在3名至亲相继患病、妻子分娩、本人收入锐减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李兴”基于人性之本能,除了向用人单位请休事假照顾家庭之外,可能都没有更周全的选择。可见,李兴选择向公司请休事假,既是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亦是遵守人伦道德的体现。同时,李兴履行了请休事假手续,通过钉钉、微信等多次解释不能到岗的原因,积极表明是短期内不能到岗,并提供了多名近亲属的诊疗记录,已履行请休事假的充分说明义务。

  公司在充分掌握了李兴请事假事由的情况下,忽视了本案特定情形下李兴存在必须本人亲力亲为的请假事由,与公司规章制度载明的请休事假是为解决“遇到必须职工本人才能处理的事情”相违背,不符合事假的规定及立意。

  近日,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李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7679.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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