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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

时间:2013-11-24 20:23:40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 点击: 739次
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
【核心提示】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摺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从事工程建设顶H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椅,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医、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232房地产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
【内容精要】
  招标人可以将招标事宜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此种招标称为委托招标。委托是自愿而非强制的;抒{标人白由选择代理机构,不受非法干涉;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
  招标代理机构足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其独i啦于政府和当事人之外,客观、公正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棚关服务。在组织招标的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要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临督以及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接受执业资质考核和职、lk道德约束。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佯。招桥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不得无权、越权代理。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此种招标称为自行招标。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的章程,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评标保障招标T作顺利完成,这两项条件是白行招标必须具备的,具有此条件,招标人仍可以自主选择自行招标还是委托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口,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rJ备案。
    【实务指南】
    作为从事招标投标的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与其所从事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代理资格,这种资格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实践中,从事工程建设项日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要求比较高,是由国务院或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吲务院建没行政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无权单独制定具体办法。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日,招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从事T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同务院或者省、自清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队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赶他利益荧系。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试戈于招标人的规定。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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