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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挂靠而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被挂靠企业对外承担何

时间:2013-12-08 09:33:18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 点击: 581次
问:建筑领域中挂靠现象较为常见,建筑企业挂靠而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被挂靠企业对外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南京建设工程律师 答:建筑企业挂靠,实际相当于借用资质。《司法解释》第1条规
问:建筑领域中挂靠现象较为常见,建筑企业挂靠而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被挂靠企业对外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南京建设工程律师答:建筑企业挂靠,实际相当于借用资质。《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建筑企业因挂靠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园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按照《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型被挂靠企业对外首先要承担所有的合同约定的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其次还要承担被收缴非法所得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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