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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时间:2017-09-12 09:54:31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公司律师 点击: 737次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董事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组成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业务执行和经营管理的符合法定任职资格的人员。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的选任和资格作出了规定,但董事是否一定就是公司的股东,法人是不是应当成为董事,《公司法》并未作出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的义务包括五个方面:第一、不得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义务,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二、不得进行自我交易的义务。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董事会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第三、竞业禁止义务。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第四、不得擅自处分公司财产的义务。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第五、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董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责任编辑:南京公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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