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层数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计算自然层数。 二、房屋总层数 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三、地下室 地下室是指房屋全部或部分在室外地坪以下的部分(包括层高在2.2m以下的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四、半地下室 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 五、假层 假层是指建房时建造的,一般比较低矮的楼层。其前后沿的高度大于1.7m,面积不足底层的二分之一的部分。 六、附层 附层(夹层)是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 七、阁楼 阁楼一般是房屋建成后,因各种需要,利用房间内部空间上部搭建的楼层。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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