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单位实际工程时未取得资质,而完工或起诉前取得资质,合同是否有效? 问:承包单位实施工程时采取得资质,而完工或起诉前取得资质,合同是否有效?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答:《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依照该条规定施工单位承包工程时越级承包,但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合同按有效处理。因此,承包单位实施工程时未取得资质,而完工前取得资质,合同应为有效,按该条规定,取得资质的时间只应在竣工前,南京建筑律师认为如果在工程竣工后、起诉前取得相应资质的,则不能按有效处理。 找建筑工程律师就找南京建筑工程律师|南京建筑律师事务所|南京建筑律师更多法律问题请登陆http://www.jsjsls.com/或直接拨打02581728111咨询专业建筑律师,本站文章由南京建筑律师事务所独家发布。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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