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订立合同时为单价不变合同,工期为5年,在5年工期中遇到国家调整工资.竣工结算时承包方要求调整人工工资单价,并计取相应的费用,此单价是否可调? 南京工程律师答:这个问题,前面已经有相关论述,这里仅对具体问题简要回答。我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而通说认为对合同价款的调整属于实质性内容的调整。对于单价不变合同,即固定单价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当国家调整工资时相关费用可以调整,双方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竣工结算时不能要求调整人工工资。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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