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咨询|南京律师网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有期限吗?

时间:2017-09-15 10:56:08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公司律师 点击: 634次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有期限吗?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分几种情况:
1,在法院强制拍卖股权的程序中,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在正常的股权转让中,其他股东收到转让方的通知后三十日内应当答复是否同意转让,如果不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3,在其他股东同意或未在三十日内答复而视为同意的情况下,这些股东可以选择优先购买或不购买。这时如决定购买的,应该再给一个合理期限作购买准备,我们认为以两个月为宜。
4,如果公司章程对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章程规定。
(责任编辑:南京公司律师)
房地产专业南京律师办理房屋纠纷案件|房产法律问题请登陆 http://www.zylsw.com.cn或直接拨打025-81728111联系南京专业房产律师,本文由南京房产律师网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顶一下
(4)
踩一下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