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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司律师解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印花税是什么关系?

时间:2018-08-22 12:45:46来源:本站 作者:公司律师网 点击: 1131次
南京公司律师解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印花税是什么关系?
 
  
  自从新公司法修改以来,我国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法律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原先的要求注册资本首次缴足一定比例,到改为授权资本制,股东只需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注册资本并在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期限内缴足即可。因此很多人对于注册资本是否缴纳印花税存在疑问,今天南京公司律师许光律师(手机微信同号:17712855901)就这一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需要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有些人可能会问,这和注册资本有一毛钱关系吗?先别急,听我娓娓道来。
  
  首先,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于注册资本除了少数特种行业之外,已经不要求在公司注册之时实际缴纳一定的比例,因此在公司注册之时,甚至可以没有实缴资本,没有实缴资本也就没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只有当股东按照股东之间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注册资本进行实缴时,才会对这部分实缴的资本,无论其是以货币方式,还是以实物方式,还是以无形资产方式投入,征收金额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而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要求注册资本在公司成立时就要实际缴纳的,其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是一致的,自然也就要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征收相应的印花税。
  
  其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在90年代的国有企业改制中,因缺乏资金,多采用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的方式,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实际上已经停止对企业采用募集设立的审批,但公司法仍然保留这一方式,留出将来政策上进行讨论和调整的空间,以维护股东选择不同设立方式的多样性。在发起设立中,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发起人所认缴的股本总额,所以当注册资本还没完全实缴充满时,只对已经实缴的股本征收印花税。而对募集设立而言,由于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两者完全保持一致,因此就按照注册资本的总金额征收印花税。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要求部分行业的股份有限公司,即使在发起设立下,也需将其注册资本全部实缴,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两亿元。
(责任编辑:公司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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