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
[ ] 第 号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或第五篇特别程序中第三章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四章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本所接受 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 案件 的诉讼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信息如下: 律所名称: 律师姓名: 电 话: 传 真: 电 话: 邮 编: 个人邮箱: 地 址: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本委托书用于刑事公诉、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收程序、强制医疗程序案件,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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