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征地相关内容的一种文种,在需要进行征地的时候,下级机关就需要进行征地申请,征地申请提交以后,就要等待上级机关的征地批复,批复下来以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内容。那么,征地批复可以一直无限期实施吗?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多久?有哪些详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征地批文的有效期,而从国家出台的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可知征地批文的有效期应当是两年。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当繁杂,不仅仅是法律法规,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就像这个征地批文的有效期问题,从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当中确实找不到答案,而对这个问题进行规定的,恰恰是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例如: 一、《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九条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6号)第一:“……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自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该部分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失效,并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四、自然资规〔2018〕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作出后,明确了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从以上规定中均可以看出国务院和自然资源部对超过两年未用地或者未实施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征地批复的态度是坚决清理的。 如果您遇到市、县人民政府拿着一份超过两年的征地批文实施征地行为,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首先判断征地批文是否有效,再研究是否存在套用征地批复或者超过征收范围等重大法律问题。征地批复实施两年的时间限制的出台有利于保障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市、县人民政府用满两年的征地批文征收您的土地,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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