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自首意思表示而无自动投案行为的,不构成自首。 自动投集,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是认定自首的两个必备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甩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自动投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靠是包括本人主动投案,在亲友的规劝、陪同下授寨或是由亲友送去投案等。自动投案必须要有己实际实施了投案的行为或者经查实确巳准备去投案或正在投案连中的事实。如果犯罪嫌疑入仅有投案的意思表示(明示或默示),而无实际的投案行为或者不能证明确巳准备去投集,就不能认定为自旨。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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