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应向谁索赔
时间:2013-08-14 11:49:32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杨 娅 点击: 811次
因为我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比较复杂,并且费用较高,所以有些人进行机动车交易 时,常选择不过户。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如
因为我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比较复杂,并且费用较高,所以有些人进行机动车交易 时,常选择不过户。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如果车辆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买方已经付款后没有办理过户,买卖双方的责任承担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如果买卖车辆的双方虽已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但车辆仍未交付的,则诉讼主体及承担责任的主体仍应为卖方,买方尚未取得车辆,不承担事故责任; 2、如果车辆已实际交付,原车主失去了对车辆的实际控制,虽然车辆的所有权尚未通过过户登记而公示转移,但买受人已实际控制车辆,并享有车辆的运营利益,而原车主丧失了对车辆的支配,故对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原车主不承担责任,应当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车辆实际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杨 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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