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人们不愿意走诉讼的道路,希望通过交警调解解除,然而有的事故是交警不能解决的。 南京交通事故律师提醒大家: 并非每次交通事故赔偿都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在下面的情形下,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2、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3、 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4、 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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