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个当事人咨询南京交通律师,是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不能推翻的,就可以确定诉讼的输赢? 南京交通律师接受咨询后回答如下:这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索赔的一个误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否则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且当事人有确凿证据的话可以推翻责任认定书,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重新的责任划分。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杨 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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