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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释义

时间:2017-08-12 19:02:44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合同律师 点击: 464次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释义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释义】本条是对撤销权的行使效力的规定。
        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应为形成权,一经撤销权人行使即发生效力,使赠与关系解除。在赠与的财产未交付时,赠与人可以拒绝赠与;在赠与的财产交付后撤销赠与的,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责任编辑:南京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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