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咨询|南京律师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释义

时间:2017-08-06 14:37:28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 点击: 563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释义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释义】本条规定了违约后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违约人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怎样赔偿损失,见下条解释。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房地产专业南京律师办理房屋纠纷案件|房产法律问题请登陆 http://www.zylsw.com.cn或直接拨打025-81728111联系南京专业房产律师,本文由南京房产律师网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顶一下
(1)
踩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