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咨询|南京律师网

网购小心“霸王条款”

时间:2017-09-18 16:26:47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合同律师 点击: 805次
网购小心“霸王条款”
      网购前:认真核对证照
  【典型案例】市民张先生通过搜索网页联系上贵州某焊接器材有限公司,订购了20公斤德国某品牌焊条(价格105元/公斤),并约定发票、质保书同车送达,双方还签订了购货合同。然而,到货后,张先生发现,焊条是国产品牌,且发票、质保书等皆未提供。张先生拨打12315申诉。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律师提醒:消费者网购时,一定要认真核对商家网页上,是否在醒目位置公开登载营业执照信息或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如相关证照齐全,根据“网络实名制”规定,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可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诉举报。
  网购中:拒绝“霸王条款”
  【典型案例】消费者何小姐通过某购物网站“拍”了一部手机,因种种原因想取消交易。但商家以“拍下商品等于认同交易条款”为由拒绝,且屡屡联系消费者要求付款。消费者不胜其扰,遂拨打12315申诉。
  据悉,当前,不少网店使用“买家必读”、“拍下商品等于认同以上条款”等“霸王条款”,以减轻或免除其经营义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一旦出现货不对板、色差等问题,商家便凭借“霸王条款”,拒绝履行退换货责任。
  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签订电子合同时,应认真推敲商品描述、支付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主要核心条款不能含糊不清或产生歧义,对明显有利于卖家的不公平条款,应及时提出异议,要求修改。
  网购后:索要购物凭据
  【典型案例】消费者李先生在某网站订购了一套健身器械,使用中发现器械表面很粗糙,通过上网验证编码,发现为假冒商品。消费者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却矢口否认双方有过商品交易行为。
  律师提醒:消费者收货时务必向卖家或快递公司索要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
(责任编辑:南京合同律师)
房地产专业南京律师办理房屋纠纷案件|房产法律问题请登陆 http://www.zylsw.com.cn或直接拨打025-81728111联系南京专业房产律师,本文由南京房产律师网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顶一下
(4)
踩一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