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下称《目录》),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 《目录》主要修订了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积极主动扩大开放。服务业重点取消公路旅客运输、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会计审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制造业重点取消轨道交通设备、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电池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采矿业重点取消非常规油气、贵金属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二是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原则上不得实行对外资准入的限制性措施。三是删除内外资一致的限制性措施。删除后均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进行管理。四是保持鼓励类政策总体稳定。继续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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