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咨询|南京律师网

公司因为艾滋病辞退劳动者合法吗?

时间:2018-08-22 12:43:24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律师 点击: 1057次
公司因为艾滋病辞退劳动者合法吗?
 
  
  四川疑似艾滋病感染者谢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现场签署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被告内江某公司支付原告6.3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发此前的工资(二倍计算)。南京公司律师许光律师(手机微信同号:17712855901)为大家整理了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条件、法律规定、救济手段、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三)我国对艾滋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艾滋检测遵循“自愿咨询检测”原则,普通单位公司体检和入职体检一般不包括HIV抗体检测,但公务员体检标准中包含该项。无论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国家机关在招录人员时都不得强制进行艾滋病检查,除非经过入职人员自愿同意。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人及家属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对艾滋病患者及家属等相关人员的保护,但是艾滋病患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四)劳动者的救济手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五)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上文为大家介绍了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条件、相关法律规定、救济手段、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般公司的体检是不包括HIV抗体检测,小谢公司以体检不及格的理由解除与小谢的劳动合同,显然是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小谢可以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责任编辑:南京律师)
房地产专业南京律师办理房屋纠纷案件|房产法律问题请登陆 http://www.zylsw.com.cn或直接拨打025-81728111联系南京专业房产律师,本文由南京房产律师网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顶一下
(2)
踩一下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