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满足哪些条件?法定代表人是依据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员,如我们生活中常见到的董事长、经理、厂长等。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也就是说,一般而言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满足的条件包括必须具备的条件和限制条件,下面由南京公司法律师在本文整理介绍。 担任法定代表人有哪些必备条件 我国《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处于公司管理职权的核心地位,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由谁担任应当在公司章程中做出明确规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限制条件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了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几种情况,存在这种情况的人更不能担任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进一步明确了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几种情形,南京公司法律师以下为您汇总介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责任编辑:南京许光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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