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对错误的行政行为具有自我纠错的法定职权
时间:2023-02-27 08:43:45来源: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 1245次
最高法案例: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发现作出的行政行为确有错误的,同样具有自我纠错的法定职权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该条规定,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均有
最高法案例: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发现作出的行政行为确有错误的,同样具有自我纠错的法定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该条规定,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均有权自我纠正错误的被诉行政行为,至于纠错行为是否正确合法,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认定。推而广之,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发现作出的行政行为确有错误的,同样具有自我纠错的法定职权。至于自我纠错行为是否合法,则应当看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理由是否合法、正当,并依法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裁判文书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政府。再审申请人钟卫东因诉被申请人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蕉岭县政府)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0日作出的(2016)粤行终130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8年4月16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案件现已审查终结。钟卫东申请再审称:1.“沙坪麦园里”100多亩土地,历来是广福镇豪岭村绿河等村民小组所有,有1953年《土地房产所有证》、《蕉岭县广福镇豪岭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确认公示图》为证。上世纪60年代,该片土地被蕉岭监狱前身广福农场挤占,但并没有依法征收为国有。2010年广福农场撤离后,绿河合作社村民收回被挤占的土地进行耕种,争议地仍应属于集体土地。2.钟卫东依法取得第44142710720612027J号承包证,承包经营权应受法律保护。蕉岭县政府以“工作失误、错登误包”为由注销承包证,没有法律依据。蕉岭县政府提供的原蕉岭监狱第060002号国有土地证已经作废,且该证登记蕉岭监狱座落地址在广福镇,而涉案土地在豪岭村,二者所指地块不是同一土地。3.二审于2016年7月7日受理,至2017年11月20日作出判决,违反法律规定的三个月审理期限,审判程序违法。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依法对本案予以再审。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该条规定,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均有权自我纠正错误的被诉行政行为,至于纠错行为是否正确合法,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认定。推而广之,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发现作出的行政行为确有错误的,同样具有自我纠错的法定职权。至于自我纠错行为是否合法,则应当看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理由是否合法、正当,并依法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本案中,蕉岭县政府发现给钟卫东颁发第44142710720612027J号承包证行为错误后,经释明催告,要求钟卫东主动交回错误颁发的承包证,由蕉岭县政府予以更正,钟卫东拒不配合纠错,蕉岭县政府依法自我纠错,作出被诉33号注销公告,注销钟卫东持有的第44142710720612027J号承包证,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一、二审判决驳回钟卫东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钟卫东主张“沙坪麦园里”土地历来是广福镇豪岭村相关村民小组所有,但对上世纪60年代蕉岭监狱前身广福农场开始使用争议地的事实并不否认,只是认为当时没有依法征收为国有,所以土地仍属于其集体所有。然而,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广福农场及其继受者蕉岭监狱不仅使用争议地,而且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蕉岭监狱撤出后,注销其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非意味着土地所有权回归原集体经济组织,而是收归蕉岭县政府管理。因此,钟卫东主张“沙坪麦园里”土地仍属于豪岭村相关村民小组所有,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持。钟卫东又主张,蕉岭县政府以“工作失误、错登误包”为由注销承包证,没有法律依据。如前所述,自我纠错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蕉岭县政府发现将国有土地给钟卫东等人错误颁发集体土地承包证,依法作出33号注销公告,具有法定职权和事实根据,符合法律规定。钟卫东自认为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是对行政机关享有自我纠错法定职权的误解,该项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至于钟卫东关于蕉岭监狱持有的第060002号国有土地证不包括位于豪岭村的“沙坪麦园里”的主张,本院同意蕉岭县政府的答辩意见,监狱机关驻地的位置与土地使用权范围显然不是一个概念,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第060002号国有土地证包含争议地“沙坪麦园里”,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钟卫东还主张二审超审限,审判程序违法。但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才构成再审的充分理由,仅以审判程序违法为由申请再审,理由亦不能成立。应当指出的是,蕉岭县政府给钟卫东颁发的第44142710720612027J号承包证,承包地总数6块。其中仅仅是“沙坪麦园里”1.6亩土地属于国有土地,颁证错误应予纠正,其余5块承包地的颁证行为,至今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颁证错误问题。33号注销公告应当仅仅对“沙坪麦园里”1.6亩土地的颁证行为予以注销,其余不属于国有土地、属于钟卫东合法承包并取得承包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应当受到保护。33号注销公告注销第44142710720612027J号承包证后,相关行政机关应当给钟卫东重新核发另外5块享有合法承包权的土地承包证。综上,钟卫东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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