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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运作少不了公司律师的参与

时间:2018-08-22 12:57:44来源:本站 作者:南京公司律师 点击: 826次
私募基金运作少不了公司律师的参与

  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成为社会上热议的话题,许多投资者也跃跃欲试。南京公司律师 许光律师(手机微信同号:17712855901)认为,私募股权基金就是以向不特定人募集资金,并由专业管理人管理相关资金,用于非上市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一种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在投资之初就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设计了完善的退出计划,通过被投资企业的上市、并购或者由管理层回购股权等方式,实现私募基金的获利退出。

  私募股权基金主要分为三种模式,即风险投资基金、增长型基金和收购基金。这三种模式的不同只要在于投资于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涵盖从企业发展初期到企业第一次公开上市(IPO)之前的整个过程,而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指对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其现金流和发展态势、经营管理等已趋稳定的企业的投资。

  在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过程中,曾大量存在各种不规范现象,基金管理人企图逃避法律监管牟取不正当利益,甚至罔顾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触犯刑律之事也时有发生。随着监管措施的不断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整顿,私募基金的运作渐趋规范,但是仍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

  因此,聘请律师参与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经营和投资活动,是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保证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健康良好发展,减少各方法律风险的题中应有之义。

  首先,私募股权基金的审批、注册、资金募集等问题涉及大量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还没有为私募基金设立专法,相关规定散见于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颁布的管理规定中,一般基金管理人或者投资人难以对这些法律规定产生系统性的认识。因此,通过聘请律师参与上述法律过程,能够极大减少法律风险,提高相关事务办理的顺畅性。

  其次,草拟和修改涉及私募股权投资的合同需要律师的参与。相关合同涉及大量的如抵押、质押、保证或者权益分配、信托等法律事项,同时也涉及与投资对象达成投资合同,这些专业性极强的合同应当交由专业律师处理。

  其三,律师需要参与订立公司内部权益的分配方案,兼顾投资人和投资对象的利益;需要拟定和策划私募基金的退出方式,在不同的方案之间权衡利弊、比较得失,做出最符合投资人利益的选择。
  

      

(责任编辑:南京公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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